苏宿粮食仓储园施工总承包项目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发布时间:2023-03-10浏览人数:

 

苏宿粮食仓储园施工总承包项目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

招标编号:E3213010313107104002001

 

江苏苏宿粮食物流有限公司的苏宿粮食仓储园施工总承包项目已经宿区行审备〔202322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现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苏宿粮食仓储园施工总承包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选定中标人。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 工程地点:

宿城区项里街道开发区粮二路西侧。

1.2 工程规模:

项目总投资约3.2亿元,建安投资约2亿元。总建筑面积23706.66平方米,建筑单体最大跨度为20.04米,接发站最低基底设计标高-9.10米,工作塔高度55.7米。

1.3    期:

730日历天,开工日期20234月,竣工日期20254

1.4 质量要求: 

合格

1.5 工程进度款的支付时间、方式:

1、合同签订后按合同约定开工日期 7日前,支付合同价款(扣除暂列金额、甲供材及其税费)的10%作为预付款,同时承包人提供等额(扣除暂列金额、甲供材及其税费)的预付款保函,预付款含合同价中60%的文明施工措施费,预付款自第一笔进度款支付时分5次等额扣回(其中60%的文明措施费部分不参与抵扣扣回)。

2、承包人于每月月底(或最迟不超过次月5日)向发包人提交当月已完工程量及相对应合同价款的工作量的核实申请,发包人于次月25日前完成工程量的核实,并按核实工程量价款的80%向承包人支付工程进度款,其中70%部分以转账形式拨付,另10%部分以“苏州农发商业保理有限公司”保理形式拨付。

3.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提交结算资料并取得工程结算资料交接单后付至合同价款的85%

4.发包人依据财政部最新文件规定办理工程竣工结算手续后支付至结算价的97%

5.余款作为质量保证金,待缺陷责任期满后无质量问题一次性结清(但不免除承包人的保修责任)。

1.6 本次招标工程共分1个标段。标段划分及相应招标内容如下:

 苏宿粮食仓储园施工总承包项目建设施工,具体内容包括:10万吨粮仓建设(4万吨仓容的平房仓和6万吨仓容的浅圆仓),配套建设150/批次烘干房及办公房、消防、配电、道路、绿化等附属设施,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2.资格审查方法

本工程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方法:合格制。

3.评标方法

本工程采用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评定分离:定性+定量),其中技术标不采用远程异地评审。

3.1技术标评审:项目管理组织方案(定性评审)    

3.2资信标评审(商务标评审):企业实力、信用、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定量评审)

3.2.1企业实力(4分)

3.2.2信用报告(1分)

3.2.3项目管理机构人员(2分)

3.3投标报价评审(经济标评审):价格(定量评审)

3.3.1投标报价(93分)

按以下方法计算评标基准价:ABC合成法评标基准价=A×50%+B×30%+C×20%)×KA=招标控制价×(100%—下浮率△);B=在规定范围内的评标价除C值外的任意一个有效评标价,在初步评审结束后由招标人代表随机抽取确定;抽取方式:若有效评标价在A值的95%(及以上)范围内,则该类有效评标价不纳入B值抽取范围;若在A值的95%-92%(含)、92%-89%(含)范围内,则在两个区间内各抽取一个有效评标价,与在A值的89%以下至规定范围内的其他有效评标价合并后作为B值抽取范围。若按上述办法未能抽取B值,则在规定范围内的任意一个有效评标价(除C值外)中随机抽取B值;C=在规定范围内的最低评标价;规定范围内:评标价算术平均值×70%与招标控制价×30%之和下浮25%以内的所有评标价;下浮系数K、下浮率△,在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随机抽取。K值的取值范围为95%95.5%96%96.5%97%97.5%98%;下浮率△的取值范围为6%7%8%9%10%11%12%

注:1、投标报价等于基准价的得满分,投标报价相对评标基准价每低1%的扣0.5分,每高1%的扣0.6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2、评标价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数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3、有效投标文件指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4、评标结束后,除确认存在评委评审和计算错误外,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4.2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登录“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查询,该资质动态监管结果不处于不合格状态。

4.3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同时具备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

4.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5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4.5.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c.同时在其他企业担任了法定代表人。

4.5.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4.5.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4.6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4.6.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4.6.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4.6.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6.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4.6.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4.6.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4.6.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4.6.8投标人近3 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4.7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人员,且在投标时提供投标前6个月内本单位为其办理的任意1个月社会养老保险或医疗保险缴纳证明;

4.8企业或项目负责人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违规行为,被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列为失信行为记录并在公示期内的,招标人不接受其投标。

4.9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招标文件等资料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303109:002023 0316 17:30 至登录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 http://ggzy.xzspj.suqian.gov.cn/ )的投标人业务系统,使用网上银行购买招标文件及招标资料,每套售价人民币0元咨询电话:0527-84396020,客服热线:400-998-0000

5.2 投标人网上获取招标文件需申领 CA 锁,可通过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办事指南-下载中心模块搜索“CA证书及电子签章办理指南”,自行选择服务商后按指南办理对应CA锁。因投标人未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导致无法参与投标的,相关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投标文件的提交

6.1 网上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303309:30

6.2 开标地点:本项目采用网上开标,需登录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ggzy.xzspj.suqian.gov.cn/)的投标人业务系统进入网上开标大厅参与开标。

6.3 网上电子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至宿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逾期上传或者未上传到宿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异议投诉

7.1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联系方式详见本项目招标公告。

7.2投诉事项联系方式:

7.2.1投标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但就《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第四十四条、第五十四条规定事项进行投诉的,应当依法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咨询电话:0527-84396031

7.2.2工程建设项目异议、投诉实行全流程网上办理,投标人须登录“宿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投标人)”界面,点击异议、投诉事项,按系统提示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所需证明材料及附件。投诉要件、处理流程详见电子交易平台。

8.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9.联系方式

招标人:江苏苏宿粮食物流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经天纬地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址:宿迁市宿城区经济开发区粮食物流园1

  址:宿迁市宿豫区财富广场15

联系人:钱子伟

联系人:周辰

  话:17895050440               

  话:182628446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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